假设:有小队的光之战士(五)

光在黑塔住了一个多月。

光在希尔芙耳边讲了一个多月的旅行冒险故事。

希尔芙说:“为什么你跑到哪里都是赶蜜蜂采药草收集项链珠子啊?差你去跑腿难道不是暴殄天物吗……”

光高深莫测道:“这才是冒险的真谛。”

果然是,永远多管闲事,永远对成为任何传奇故事的主人公抱有极大的热情的,天生的冒险者。

“你没有生在艾欧泽亚真是太遗憾了,不然你大概早就是天降的光之战士了。”

“是吧?我也觉得,太可惜了。”领了她发布的任务正在劈柴的光停了动作,然后像海报里的主角一样举起斧头——

“我的愿望是,世界和平!”

 

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

光要离开这里了,他准备加入拂晓血盟。光同她告别,希尔芙塞给他一袋银币。

“你可少给人家赶蜜蜂采药草收集项链珠子了。出门在外对自己好一点。啊,不许拿我的钱千金散尽!”

光笑嘻嘻说好。

末了问她,以后要是被赶出来了,还能回来借宿吗?

希尔芙踮着脚去拍拍光的肩膀:“沉默的谜之不朽黑塔的大门永远欢迎付钱的朋友。”

 

光再回来的时候,换了一身新装备,还带回来一个年轻人。

“这是菲利克斯,阿拉米格人,是个枪兵。”

枪兵菲利克斯看上去只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孩子,一半身子躲在光后面,警惕地打量她。

小阿拉米格的年轻人抄起武器预备革命,反而落进蜥蜴人的陷阱。

少年人仿佛鼓起了一辈子的勇气仰头看着光,不如说因为用力的关系更像是瞪着他。

——你能不能带我走?

——我想变强。

 

三个人在桌子边上坐下来,光开始滔滔不绝地回忆他和菲利克斯横穿沙漠,跨越海湾的经历。

——那可是个超——超级大委托。

光兴奋地说起长得像野菜的妖精,说起恬静露营地趁职务之便的鬼哭队队长朗德内尔和哥布林的葡萄酒,说起小阿拉米格,

——总有一天,我们会打回去!

光举起菲利克斯的手代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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